柳市艺术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柳市艺术家协会是原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浙江温州乐清市象阳镇(现合并柳市镇),具有民间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雕刻(包括木雕、石雕、象牙雕、细纹刻纸)、工艺品制作(包括金漆圆木、珐琅珀金画、首饰龙、龙船、龙档、龙舟、鱼灯制作),以及美术、书法、摄影、收藏等艺术特长的艺术人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社会民间团体组织。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促进乐清文化艺术的繁荣服务,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优秀的人民群众文化艺术而共同努力。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乐清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 业务
1、本协会的建立,是联系乐清籍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会员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共同学习和提高艺术创作水平的平台。通过协会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努力提升民间文化艺术的品位和价值,创作出优秀艺术作品,活跃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2、本协会将不定期地组织各种民间文化艺术的培训,比赛、评奖和艺术作品展览等活动。
第三章 会员
1、加入本协会组织,会员先要提交入会申请书。
2、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3、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会员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如会员在两年内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5、会员的艺术简历、工作照、艺术作品图片,可优先登载在柳市艺术家协会网站“名家风采”栏目内。
6、会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本协会理事会有权予以除名处理。
第四章 经费
1、会员会费。
2、政府拨款。
3、社会资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章 附则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柳市艺术家协会理事会。
乐清市柳市艺术家协会
2016年12月31日
柳市艺术家协会会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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